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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韩问卷调查】第3期-③:关于"玩具共享"的讨论_01

2017-02-07

摘要:

中日两国在文化层面上存在很多差异,这种差异会致使中日两国人民对同样的事物产生不同的想法和做法,甚至会导致思想上行动上的冲突。接下来介绍的这篇文章阐述了中日两国人民在玩具分享上的思想差异,对中日文化差异的理解提供了理论依据。
山本 登志哉(日本:心理学)
姜英敏(中国:教育学)

 

1.山本的解读:从"读者感想"中读到的

  这次的调查结果也显示出中日两国的参与者在生活和人际关系中的感觉是想当不同的。 对于王女士的做法(即在玩具上写上姓名以免丢失,然后分给其他孩子玩),大部分日方参与者都认为是合理的,而对批评王女士"喜欢区分我的东西、你的东西"的李女士,却几乎没人赞同。相反,在中方参与者中赞同李女士,或表示理解李女士的人比较多。当然,日方参与者中也不是没有赞同李女士的人,但是细读其感想就可窥探到他们其实很难接受李女士的想法,所以从内心深处认可李女士的做法的人是几乎没有的。

  对这个话题的质疑和疑问在网上参与者的自由记述中也体现出来了,这次主要介绍日方参与者在网上写出的感想,由我对大家所提出的疑问进行整理,再由姜英敏老师写出自己的想法。

  首先,参与者a是这样说的。

  (a:女, 30多岁;1:王女士有一些 2:李女士不多 3:王女士李女士都不妥。)

不知道玲玲几岁,如果3岁左右......如果别的孩子的妈妈都没带玩具,那王女士也不应该带玩具,其他时间再拿玩具玩沙子就好。这也正是体验集体游戏规则的机会。另外,是不是王女士借出去的玩具数量多,被别的妈妈看作是大方的人,让李女士心生嫌隙,觉得只有王女士拿来那么多玩具给大家玩,太显眼了?这或许也是嫉妒的一种。

  日方参与者a认为王女士和李女士的行为都不妥,但其理由却有所不同。她首先假设妈妈们之间有不带玩具去沙场玩的潜规则,因此没能遵守这个规则的王女士(或者没察觉到)就是有问题的。a揣摩李女士指责王女士的理由,是不是因为王女士显示大方充好人所以才让李女士感到不快?读到这里,我暗自纳罕还有这样的看法。在参与者a看来,王女士让"大家玩自己家的玩具"本身是好的,但是因此王女士成了乐善好施的人就会太显眼,有可能会给他人带来不愉快的感觉,这是不好的。

  (b:女,30多岁; 1:王女士有一些 2:李女士几乎没有 3:赞成王女士的做法。)

在自己的物品上写上名字,当心使用是理所当然的。相反,我想知道李女士为什么要质疑。

  b认为当然应该在玩具上"写上名字,当心使用",疑惑为什么这件事要受到谴责。平常认为"理所当然"的事遭到否定而感到混乱,是异文化接触的过程中非常普遍的情形,成为"文化冲突"的起因。看来本次的案例对日本的参与者来说具有同样的性质。

  (c:女,20多岁; 1:王女士有一些 2:李女士几乎没有 3:赞成王女士的做法)

喜欢的玩具丢失了,玲玲会伤心,可即使想找回,跟亲近的左邻右舍强硬索还玩具,在实际生活中也是不太容易的。有很多玩具外形差不多,不好分辨,况且不一定就是亲近的人们把它拿走了,还另有可能是王女士或玲玲弄丢了玩具。在玩具上写上姓名,就会明确知道是玲玲的玩具,找回玩具的可能性就要增大不少,因此我觉得王女士的做法是很合理的。出现这么清楚显现文化差异的结果,这很让我惊讶。我觉得在中国,自己的物品和别人的物品之间似乎没有明显的界限。

  参与者c仔细说明了为什么在玩具上写上名字是妥贴的做法。她认为,首先,丢失玩具孩子会伤心,因此应该积极预防出现这样的情况;况且大家一起玩的过程中出现丢失玩具的情况下,无法确定丢失原因,更无法追究嫌疑人,所以应该写上名字防范于未然。

  看来,c认为重要的是即便出现问题也尽量不采取深究对方责任的方式,即"不正面冲突",也为此采用明确区分自己和他人的方法来杜绝冲突发生的可能。可是,案例中李女士的做法是"不圈定自己和他人的边界",这让c感到惊讶和不解。我想这是不是因为,按照李女士的做法,就没办法做到c认为十分重要的"预先防止冲突发生的可能"?

  (d:男,大于60岁 ;1:王女士很多; 2:李女士不多; 3:赞成王女士的做法)

有必要明确(玩具)在谁的所有、管辖之下。王女士尽了这个义务,但李女士却不理解,只一味主张权利。国民性的不同,致使"与他人的共生共存的可能性"以及"为此应制定怎样的规则"、"关于共同享有的想法"等问题上的看法不同。

  参与者d更加明确地主张应确定所有界限的原则。有意思的是,在d看来遵守这些原则是"义务",而对不理解这个义务的李女士,d则认为这是"一味主张权利"。从法律角度看"权利"概念,其实李女士是没有所有权的,因此对权利的主张其实是不成立的,可在d的感想中所说的权利,看上去不是指法律意义上的概念,而是"自我中心的任性主张",不是吗?把"权利"等同于"任性",在日本是常有的看法,参与者d正是从这样的角度看待这次例子的。这是很让人感兴趣的现象。或许,对"规则"、对"共同享有"的看法,恰恰体现出了国民性。

  (e:男,50多岁;1:王女士很多; 2:李女士不多; 3:赞成王女士的做法)

(这可以解释为)单一民族和多民族国家的不同么?

  e的推论将从上述调查结果中显现的中日差异归因于单一民族和多民族国家。日本当然也存在爱奴民族,如果将传承琉球文化的人们也认定为民族,那么少数民族群体是很大的。另外,日本还生活着很多在日朝鲜人、在日韩国人,更有加入日本国籍但在文化上秉承韩国/朝鲜文化的人们,新移民(原文为"ニューカマー",new comer之意,指20世纪80年代以后加入日本国籍或永久居留于日本的外国人)也强烈秉承自己的母国文化,因此事实上今天的日本也是一个多元文化的多民族社会。但即便是这样,和中国相比,日本人不太意识到他们在生活中经常接触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人们,并与他们共同生活。不是从事实上,而是从意识上日本人总是摆脱不掉自己是"单一民族"的感觉。

  我个人认为这样的意识差异是很值得讨论的问题。我们有必要深入思考和分析这样的意识差异和本次调查结果之间的关系。让我们一步步深入思考这样的问题吧。

  总之从我的视角看,大家的意见都是很"日本的",那么我们将接力棒交给姜英敏老师,听听她是怎样解读日本参与者的"疑问"和"意见"的,或听听她对这些意见的反应。


作者简介



 山本 登志哉
(日本: 心理学)

  教育学博士。现担任儿童与金钱研究会代表、日本质性心理学学会理事和编委、法律和心理学学会常任理事和主任编委、日中韩越圆桌会议ML管理人等多项职务。
  1959年生于青森县。在和服店做学徒后进入京都大学文学部攻读心理学本科和研究生。 硕士期间,兼职做保育员时,对婴幼儿"所有"行为进行研究并撰写了硕士论文,荣获日本教育心理学学会颁发的城户奖。供职于奈良女子大学时期,曾作为文部省长期外派研究员在北京师范大学攻读博士,以研究婴幼儿"所有"行为的文化比较研究获得该大学教育学博士学位。在共爱学园前桥国际大学任教期间开始进行以零用钱为主题的日中韩越的共同研究,就此研究撰写的论文荣获中国朱智贤心理学奖。近著有《非语言交流的心理学:生活在偏差中的当代人》(与高木光太郎共编:東大出版会)


  姜英敏
(中国:教育学)

  教育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与 比较教育研究所副研究员、副教授。1988年-1992年间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特殊教育专业并获学士学位;1992年-1994年在辽宁省朝鲜族师范学校工作;1994年-1997年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所并获硕士学位;1997年-2000年就读于同所并获博士学位后留校任教至今。其中,1997年至1999年在日本鸣门教育大学留学,2003年至2005年作为博士后在日本筑波大学进行相关研究。并和日本的中央大学、早稻田大学和青山学院大学的老师一起,积极推动中日学生间的交流课程。同时通过实际观察学校课程,对中国、日本和韩国的道德教育作了很多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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