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筑的规范性
1. 房舍布局。
合计 |
主要用房是否齐全 |
户外活动场地 |
绿化面积 |
窗户(有无保护装置) |
楼梯 |
||||||
是 |
否 |
独立 |
与小区共享 |
无 |
与小区共享 |
无 |
有 |
无 |
无幼儿扶手 |
过高过窄 |
|
9 |
3 |
6 |
3 |
2 |
4 |
3 |
6 |
8 |
1 |
2 |
2 |
% |
33% |
67% |
33% |
22% |
44% |
33% |
67% |
89% |
11% |
22% |
22% |
注:楼梯过高过窄是指楼梯踏度、高度超过 15cm ,宽度小于 120cm ,不符合卫生学标准
表 3 中的数据显示,房舍布局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该市大部分小区幼儿园主要用房不齐全,主要是无保健室和盥洗室,且厕所和盥洗未分间分隔。而且有的幼儿园的保健室也是形同虚设。二是户外活动场地选址不合理,有接近一半的幼儿园没有专门的户外活动场地,且有的与小区共享的户外活动场地离活动室较远,途中阶梯不符合幼儿生理标准,幼儿行走跑动不安全。三是大部分幼儿园内无一定的绿化面积。四是有少数幼儿园窗户无保护装置,楼梯设计不合乎幼儿生理特点,楼梯踏步过高过窄,且无幼儿扶手,楼道昏暗,路灯损坏未修,还有 3 所幼儿园楼梯栏杆有尖利的铁丝外露,幼儿上下楼梯极不安全。
2 . 房舍卫生。
(1)室内面积
表 4 数据显示,该市大部分小区幼儿园基本用房的平均使用面积均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导致活动室狭窄,尤其是寝室,非常拥挤,几乎所有幼儿用床都是上下铺,床头床尾紧挨着,有少数幼儿园甚至有 2 个幼儿同挤一个床位的现象,幼儿就寝极不方便,严重损害了幼儿的身心健康,且易发生安全事故。在所调查的幼儿园中,有 67% 厨房无独立的院落出入。
合计 |
活动室 |
寝室 |
厕所 |
厨房 |
||||
符合标准 |
低于标准 |
符合标准 |
低于标准 |
符合标准 |
低于标准 |
符合标准 |
低于标准 |
|
9 |
1 |
8 |
0 |
9 |
3 |
6 |
2 |
7 |
% |
11% |
89% |
0% |
100% |
33% |
67% |
22% |
78% |
注:国家教育委员会 1987 年颁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幼儿园基本用房的最小使用面积标准为:活动室 50 m² ,寝室 50 m² ,厕所 15 m² ,厨房 30 m² 。全日制幼儿园活动室与寝室合并设置时,其面积按两者面积之和的 80% 计算。
(2)采光照明和通风
合计 |
玻地面积比低于 1 : 5 |
采光系数低于 1.5% |
单侧采光 |
9 |
6 |
8 |
9 |
% |
67% |
89% |
100% |
注:学前卫生学要求,幼儿活动室玻地面积比不得低于1:5,采光系数不得低于1.5%
玻地面积比和采光系数是衡量室内采光状况的重要指标。表 5 数据显示,该市大部分小区幼儿园活动室的采光不足,玻地面积比和采光系数都明显低于国家标准,活动室的视环境并不理想。
另外, 90% 以上的活动室室内有足够的人工照明,但有少数只有 2 盏 40W 的日光灯,照度不够。大部分活动室通风情况良好,无通风管道,主要靠开窗通风,每班都配有空调或吊扇。但有 1 所幼儿园有 1 活动室没有窗户,室内采光照明通风极差,不利于幼儿的身心健康成长。
(三)办园理念和师资
1. 办园理念。
在访谈中,发现大多数被访者(园长)对办园理念界定不清,谈到办园理念均理解为办园特色。 90% 以上的幼儿园都以双语教学为特色,珠心算、蒙氏教学、体育、艺术教育等也是一些幼儿园的办园特色。
2. 师资情况。
该市《幼儿园等级标准》人员配备规定,一级、二级、三级幼儿园每班都应配备 2 名教师、 1 名保育员,园配 1 名保健员。三级全日制幼儿园未设餐点的,可每两个班配备 1 名保育员。但在调查的幼儿园中,有 3 所三级设餐点的幼儿园师资不足,占 33% ,只有一教一保,没有保健员。
在岗教师学历符合要求,其中幼师占 55% ,专科占 40% ,本科占 5% 。教龄大部分都在 5 年以下。所有在岗保育员、保健员都受过市、区级相关专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