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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中国早期的育儿状况--在"独生子女""市场经济化""早期教育"等政策下

一見 真理子(日本国立教育政策研究所国际研究合作部总括研究官)
2012-07-10

摘要:

被称为"八零后"的第一代独生子女降生后已过了30年,这就意味着这些独生子女为人父母、肩负养育孩子重任的时代已经到来。本论文聚焦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中国育儿的现状,根据近几年来笔者参加的一些调查研究活动阐述个人的拙见。


Japanese  


概要

  从1980年开始实施的独生子女政策源于国家级人口资源论的理念,其目的是在经济发展的大前提下抑制文化大革命时期迅速增长的人口、提高全国人口素质。在由国家对国民的生育、育儿(即生育行动)进行彻底的管理、提倡"优生、优育、优教"的规模庞大的项目框架下,进入80年代后有关部门实施了一系列教育改革。90年代中期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转化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教育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实现质的飞跃。在即将步入以知识为本、国际竞争愈发激烈的21世纪前,中国政府为提高全民素质和能力,决定在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所有地区在各个教育阶段加强学校、家庭与地区社会间的合作,推进"素质教育",并推出了"首先要抓好早期教育"的国家方针(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深化教育改革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1999))。

  

中国儿童婴幼儿时期的保育和教育制度-基本设计和其他选择

  笔者曾在本刊"世界的幼儿教育"特集(2003年2月)中就中国的婴幼儿保育•教育制度进行过解说。当时的说明即便在今天仍然有效,所以我想重新回顾一下。在中国,0至6岁儿童的教育被统称为"学前教育",而"幼儿教育"基本上泛指3至6岁儿童在幼儿园接受的教育。幼儿园是归教育部门管辖的教育机构。0至3岁儿童则由卫生部门管辖下的"托儿所"负责照看。"幼儿园"和"托儿所"加在一起被称为"幼托机构"或"幼托事业",兼具帮助在职父母照看、教育孩子的福利保健方面的功能和儿童保育(照管和教育)的功能。幼儿园和托儿所的区别仅仅在于不同年龄段的孩子归不同部门管理,并不是像日本那样的幼稚园•保育园并存的制度。中国的幼托机构按照家长的就业需求分为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和季节制,其中被称为"全托"的寄宿制是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特有的保育制度。以上所介绍的就是中国学龄前儿童教育的基本制度,但事实上也存在着如下问题和新的动向。

  (1)上世纪80年代前的幼托机构(集体保育)

  幼托机构(集体保育)原本是作为国家建设的基干产业(国营企业•农村人民公社或生产大队)、政府机构、人民解放军、大学等下设的福利保健设施诞生的。另外,虽然也有由民间团体办的幼托机构,但数量甚少,远远无法满足需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87年实施的抽样调查的结果显示,0至6岁儿童中在各类幼托机构中接受集体保育的人平均仅占16.7%(城市地区为42.3%、农村地区为9.9%)。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幼托机构仍然高不可攀,多数家庭只能由家长在家照看孩子。

  (2)农村地区的普及政策

  其后,中国于1992年批准加入儿童权利条约,举国上下致力于普及和充实保育服务,结果令幼儿就读幼儿园的比例在90年代突破了40%的大关。

  为了在农村地区普及幼儿教育,除了现有的托儿所和幼儿园以外,小学附设的"学前班"(最早实施为期一年的保育服务,后来提供保育服务的年限逐渐增加到两年、三年)、包括对家长的教育在内的巡回式"非正式学前教育"等新的教育方式亦在这一时期纷纷亮相。

  (3)独生子女政策带来的变化

  开始实施独生子女政策前各个家庭孩子很多,为了照顾新生儿常常会将上面的孩子送去全托,也常常因为母亲工作的关系在产假结束后马上将0岁的孩子送到托儿所去。

  但是,实施独生子女政策后,由于家长希望孩子能在家受到更好的照顾,将孩子送去全托和从0岁起就将孩子送到托儿所的家长迅速减少。可以说从0岁起就将孩子送到托儿所去的家长几乎消失了。

  (4)"中国儿童发展计划纲要"的实施结果

  90年代后的中国按照联合国儿童权利条约制定了"中国儿童发展计划纲要",从此与少年儿童有关的政策获得了巨大的发展。卫生、教育、劳动、人事、人口计划和妇女等各部门携手合作,致力于推进0至14岁孩子的发展保障,加强监督管理,取得了突出的成就。其中,更对以怀孕、生育、育儿时期的家长为对象的家长教育项目进行了跟踪调查,认识到家长教育的有效性,因此20年来各地方政府强化家长教育的举措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90年代末,名为"亲子园"的以婴幼儿期孩子及其家长为对象的新型保育服务正式亮相。

  (5)"早期教育"带来的变化

  1999年以后,政府着手加强"早期教育",原来主要由卫生部门管辖下的幼托机构负责照管的0至3岁年龄段的孩子的教育问题开始受到教育部门的重视。原来的托儿所不再作为单独的幼托机构继续存在,越来越多的托儿所被隶属于教育部门的幼儿园合并,成为幼儿园的"托儿部"或"小小班"(照看1岁或2岁的孩子),所谓的"托幼一体化"得到大力推进。这样的幼儿园很多也对外开放,向未上幼儿园的1至2岁儿童及家长提供亲子园服务。

  (6)保姆的迅速增加

  独生子女政策开始实施后,除了孩子家长,越来越多的祖父母也投入到在家帮忙照顾0岁起的婴幼儿的行列中。而祖父母无法帮忙照看孩子的家庭往往会聘用住家保姆(来自农村的有育儿经验的打工女性)带孩子,这些保姆同时还要承担家务。

  在社会各界要求提高保姆素质的呼声中,2003年中国政府决定由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考核、颁发"育婴师"的职业资格。受过专业训练的"育婴师"主要以走访各家庭的形式负责照顾婴幼儿生活、对婴幼儿实施看护和教育以促进其运动能力、智力和社会性的发展。另外,为了在幼儿园向低年龄段的孩子提供亲子园•亲子活动等服务,幼儿园教师也开始接受考核、取得育婴师资格。

由谁承担育儿的责任?―日中比较

  在经济迅速发展、出生率不断下降的东亚各国,人们对育儿越来越重视。但在中国,出生率下降的趋势并非自然形成的,而是国家强力介入、积极控制人口增长的结果。为此,中国的家长对怀孕、生育、育儿的紧张和重视程度远远高于其他国家。

  当然,家长们望子成龙的心情也十分强烈。随着中国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移,以营利为目的的教育产业进入幼教领域,巧妙地摸透了上述家长心理的企业领导准备了丰富多彩的早期教育课程供家长们选择,社会上出现了学习一边倒以至于剥夺了孩子们游戏时间的潮流。而孩子们也从小为了不辜负父母的期待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拼命学习。最近,以NHK为首的很多媒体都对这一现象进行了报道,令人感到这样的育儿犹如置身高压锅中、负担非常沉重。

  (1)在中国实施的母性意识调查

  笔者2007年11月有机会在南京市和上海市采访了64名独生子女家长、保育工作者和未来家长的预备军即本身是独生子女的学生,这一采访也是对母性意识(即3岁以下孩子应该由谁来养育)进行国际比较的问卷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当时的经验,我想举两个意味深长的事例。

  第一个事例是被问到"您是否认为如果亲生母亲不能专心照顾3岁以下的孩子,会影响到孩子日后的成长"时的反应,也就是家长们对所谓"3岁神话"这一说法的看法,第二个就是父亲们参与育儿的状况。

  (2)3岁神话―日本和中国各自的看法

  在日本长期以来备受信奉的"3岁神话"于1998年的"厚生白皮书"中遭到否认,并得出了如下结论,即比起由母亲一个人承担育儿的重任,不管母亲是否工作,更应该适当利用保育服务,以便更好地照顾和教育孩子。调查结果显示,在日本,保育工作者中否定"3岁神话"的人较多,而家长和大学生中对"3岁神话"持肯定态度的人略多于持否定态度的。

  而在大多数家庭都是双职工家庭的中国,长时间的集体保育已广为大众所接受。而且如上所述,由于祖父母也积极参与育儿,因此孩子亲近的大人(承担育儿工作的人)很多,先行研究亦证明在中国承担母亲角色的人很多(R.Sidel(1980))。事实上,我们当初推测,在并不是由母亲一个人专心照顾孩子的这个国家,人们对3岁神话应该是持否定态度的。但出乎意料的是,调查结果证明,在中国对3岁神话持肯定态度的人所占比例更高。这一现象应当如何解释呢?

  对此,专家们是这么分析的。在中国,现在很多独生子女已为人父母,退休后身体仍然十分壮健的祖父母帮助他们承担了育儿过程中某些复杂的工作,这样的倾向越来越明显。由老人照顾孩子固然有其好的一面,但也会出现过度谨慎、过于保护孩子的缺点。家长特别是亲生母亲应该更重视育儿、负责任地照顾和教育好孩子。

  中国在家长教育方面提出了"科学育儿"的口号,并不断传递看似证据十足的信息,令家长的育儿意识陷入了某种固定模式。比如说,"母亲应该集中精力照顾孩子"这一想法即来源于有关胎儿期母子相互作用的研究。中国重视"早期教育"的政策就是以这样的形式对育儿设施、育儿工作切实发挥着重要的影响力的。但是,我们不必事事受到血缘关系的禁锢,由拥有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提供科学建议的专家帮助不擅长照顾、教育孩子的家长养育好孩子也很重要。在采访中,我们发现这是很多受访者的共识。

  (3)父亲参与育儿的状况

  在上述采访中,有两位热心的父亲特地请假接受了我们的采访。

  父亲1(有一个3岁的儿子):
  孩子小的时候,母亲的作用很大很重要。在中国,一般认为应在孩子出生后三个月内即母亲休产假期间建立起母子间的良好纽带。但是,进入第四个月后即母亲休完产假开始上班后,只能由祖父母或其他人帮忙照看孩子。幸运的是,我们家有很多亲戚轮流帮忙带孩子。现在,令人担心的是,在贫困的农村地区,很多母亲为了外出打工,往往在孩子出生一个月后就把孩子托付给祖父母,我认为这样的做法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父亲2(有一个3岁的女儿):
  母亲在孩子满3岁前的育儿过程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不能把所有责任都推给母亲,家人和整个社会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妻子是独生子女,本身生活能力比较欠缺,所以孩子刚出生时主要由我照顾。但是现在由于我工作繁忙,而妻子也渐渐适应了育儿工作,所以现在主要由妻子负责照顾孩子。妻子的母亲也在照顾孩子生活方面给予了很多帮助,妻子则负责教育孩子,比如说给孩子念图画书等。

  两位父亲都强调了母亲的作用十分重要,但也认为周围的人应该帮助母亲共同承担育儿的重任。事实上,Benesse于2006年发表的东亚地区五城市幼儿生活调查报告显示,日本东京和韩国首尔是男女分工型,北京、上海、台北这三个大中华圈的城市则是男女共同参与型。尤其是后三个城市,可能由于父亲平时回家时间较早,所以分担家务、参与育儿的程度远远高于东京和首尔。而参与率最低的就是父亲回家时间最晚的东京。(另外,在上述调查基础上实施的东亚四城市"婴幼儿父亲调查"的结果将于今年父亲节发表。)

  最后介绍一下上述采访的一些结果。

  受访者实际上并未使用"亲生母亲"这种说法,而是使用了男女成对的"亲生父母"的说法。这可能源于中国传统的阴阳二元论,认为只有父母双方分别发挥了父亲作为男性应该发挥的作用和母亲作为女性应该发挥的作用才能更健全地养育好孩子,这一结果令笔者印象深刻。可以说,中国父母育儿的特色在于,虽然属于男女共同参与型,但他们更主张男女有别,双方应发挥各自特有的作用,而不是像北欧那样的不分性别的共同参与型。

  上述现象也可以被看作是为了应对全球化重视早期教育的政策又开始回归传统的一种倾向。

*[注] 宫坂(2007)等的研究证明,在并不是由母亲单独承担育儿重任的中国,不存在所谓的"3岁神话",取而代之的是"小学生神话",即认为孩子上小学后,母亲如不能集中精力承担起家庭教育,则孩子的学业可能落后,以致造成不可弥补的后果。

参考文献:

一见真理子.中国的幼儿教育―近十年的变化和今后.教育与医学,2003,51(2),庆应义塾大学出版会.(转载于Child Research Net)
一见真理子.中国:提高全民素质的基础-'早期教育'―确保竞争力和公平性".世界的幼儿教育保育改革和学力,2008,明石书店.
金田利子.母亲对婴幼儿保育意识的国际比较―以日本中国美国瑞典为对象―(2006 -2008年度科研费共同研究报告),2009.
陈丹燕.独生子女宣言.中田美子译.terrainc(てらいんく)出版,1999.
朱家雄.中国人眼里的'小皇帝的眼泪'.东亚儿童科学研究项目报告书 Vol.1,2008,Child Research Net.
Benesse教育研究开发中心.幼儿生活问卷调查报告(东亚5城市调查),2006.
RSidel.中国女性和保育.石垣惠美子译.诚信书房,1980.
宫坂靖子.中国的育儿―以女性和亲属关系网为中心―.亚洲的家庭和女性,2007,劲草书房.

作者简介

一見 真理子 (日本国立教育政策研究所国际研究合作部总括研究官)

一見 真理子 大学和研究生期间专攻汉语、比较教育学和教育史。出于对中国的育儿状况、儿童观、幼儿教育和儿童研究的兴趣在北京留学一年半。回国以后,以国立教育研究所(现国立教育政策研究所)为据点,参加了日中教育关系史,亚洲教育政策和教育改革,学校和地域社会的协作,东亚地区育儿支援和早期教育,在学校如何培养终身必要资质能力等为题目的各项调查。另外,还参与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教育合作事业的运营,并作为志愿者参与了日中教育研究交流会议的运营以及在日中战争中受害的偏僻地区的教育支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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