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在一次针对育儿家长的线上讲座中,我进行了“对发展障碍的理解”为题的专题讲座。在讲座结束后的问答环节中,家长们提的最多的问题就是:“出现什么样的症状该去医疗机构就诊?”和“听说(发展障碍)是发展过程中的参差不齐,那该以怎样的标准来判断这种参差不齐呢?”
无论是从我的临床经验还是最近网上的反应来看,可以说随处可见对自己的孩子或自己本人是否患有发展障碍的担心和焦虑,因此我在讲座中不仅仔细讲解了医生如何诊断发展障碍,还着重介绍了《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五版》(DSM-5)*1等现有的明了可行的诊断标准。
在讲座结束后收到的反馈中,有听众表示“了解到已有的较成熟的诊断标准后感到很惊讶”,而我本人却因看到这样的反馈而深感震惊。因为我曾经以为,医生绝不会仅仅凭借自身经验或主观意愿做出诊断或治疗,这是一件不言而喻的事情,来看病的普通人也明白这个道理。
于是我想到了问题中提到的一个词汇,即“发展的参差不齐”。很久之前我曾在一期博客中介绍过,儿童精神医学专家中也有人不愿意使用“障碍”这样的表述,这些人将美国精神医学协会制定的《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五版》(DSM-5)翻译成日文时,便用“(病)症”替代了“障碍”。本该直译为“自闭症谱系障碍(Autism Spectrum Disorder: ASD)”的用语被翻译成“自闭症”,“注意力缺陷多动障碍(Attention Deficit/Hyperactivity Disorder: ADHD)”被译成“注意力缺陷多动症”,“行为障碍(Conduct Disorder: CD)”译成“行为失调症”,“学习障碍(Learning Disorder: LD)”则被译成“学习症”。“智力障碍(Intellectual Disorder)”更是被翻译成“智力发育异常(智力发育疾病)”。当然,上述翻译主要反映了精神医学协会的意见而非整个医学界的普遍观点,也可以不按照这样的表述做出诊断,但除了“行为失调症”和“智力发育异常”,其他概念已被广泛使用。
更有甚者,居然有人提议否定“障碍”的概念,认为发展障碍不是“障碍”而是“发展的参差不齐”。也许普通人会因此感到安心,觉得那不是障碍而是发展的参差不齐,但我觉得使用参差不齐这样随意、暧昧的表述有可能导致真相被隐藏而不利于解决问题。精神医学协会里确实有人反对将症状分类并明确记录的Kraepelin式诊断方法,然而这种专业的立场普通人是很难理解的。
像我在这次讲座中,一边探讨实际案例一边介绍发展障碍有明确的诊断标准,这竟然是很多家长听众首次了解到什么是确的诊断标准,而不仅仅是听到暧昧的“参差不齐”式的表达,我认为这反映出在对于传播这样暧昧的表述、造成认知上的偏差方面,专家是负有一定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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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 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2003/2004) 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2014). DSM-5 .(日文版翻译:高桥三郎・大野 裕、监修翻译・染矢俊幸・神庭重信・尾崎纪夫・三村 将・村井俊哉),东京医学书院.(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2013).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text revision DSM-5 (5th ed.));中文版名称为《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五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