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某相关人员说自己在学生时代曾对身体有残疾的同学有过严重霸凌行为,报道引起了极大的关注。诚然,这样的霸凌行为是令人发指的,但我深感担忧的是,在某种意义上存在着“容忍”对这种霸凌行为的社会风潮。
受到诟病的过去的霸凌行为反映了霸凌者个人的令人不齿的人文意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属于个人的问题。然而,竟然有几家媒体堂而皇之地像是褒扬他的英勇行为一样对外报道,令人感到问题的深刻性。
也有人认为过去的社会观念和现在不同,可我觉得现在仍然存在着和过去一样的对霸凌行为甚为宽容的社会意识。
代表性的例子,就是搞笑艺人之间的伴随肉体痛苦的“惩罚游戏”和“隐藏摄像”等节目。其中典型的就是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刺激性较强的化学物品放入要穿的内衣里(而不是那种在本人知情并同意的情况下在很烫的热水浴缸中泡澡大叫的演技),大多场合都是级别更高的艺人看着这样的痛苦的场景哈哈大笑。这是最近的事例,过去也有在内衣里倒入液态氮、周围的人看着疼痛难忍的艺人感到滑稽有趣的节目。关于后面这种节目,我就听到过在现场负责为那个冻伤的艺人治疗的医生抱怨道:“拜托别再让我为这种节目善后了”。
我认为,为了取悦观众在电视节目中播放这样的伴随痛苦的霸凌场面实在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这是因为,欺凌或权力职场霸凌式的表演会对观看电视的观众,尤其是年幼孩子的社会意识形成带来极其负面的影响。如今的搞笑艺人在孩子们之间有着极高的人气,可以说是受到孩子们的崇拜。自己崇拜的艺人表演的堪称欺或职场霸凌的节目,有可能作为“得到社会认可的行为”在孩子们心中留下深深的烙印。必须注意的是,级别高的艺人欺辱级别低的艺人的行为,若放在现实生活中明明就是职场霸凌行为。
即便艺人之间接受这样的安排,认为只是工作的一部分,但年幼的孩子们并不能理解这样的安排,节目制作方也觉得不预先告知本人“只是节目安排”会更具真实性,也更能吸引观众。
对于这种所谓的”捉弄人“性质的表演的诟病,制作人员和搞笑艺人们也都是知道的。某位著名的笑星在电视节目中被问到“捉弄”和“霸凌”的区别时,就曾表示过,只要能带来笑声的就不能算是“霸凌”。
但是,无论是“捉弄”还是“霸凌”,被欺负的人不可能笑得出来,我觉得那个笑星的说法极其一厢情愿和傲慢。看到霸凌场面而发出的笑是冷笑(嘲笑),即便是在当事者同意的情况下制作的电视节目,也有必要站在包括年幼的孩子在内的该站在观众的立场上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