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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比较】第3期:日本和中国学校的惩处制度的差异(3)

渡边 忠温(东京理科大学理学部第一部非常勤讲师)
2013-07-24

摘要:

本文介绍了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博士后渡边忠温博士的研究。该研究探讨了中日两国小学到高中阶段学校的惩处制度。因为中国和日本的学校都拥有对学生实行惩处的权力,即使学校之间的偏差较大,也存在各自国内的普遍性特征。最后讨论了形成中日两国学校间惩处规则差异背后存在的因素。本次为大家介绍本文的最后一部分。

  4 关于惩处规则的中日差异

  综上所述,中日两国都把惩处权限授予各个学校,虽然惩处内容在学校之间存在差异,但是也存在各自国家内部普遍共通的特征。中国多数学校事前明确地设定惩处的标准和内容,与此不同,日本多数学校为了"融通的应对"使惩处的规则保留在模糊状态下。此外,对惩处内容来说,中国学校对比较轻微的违纪也进行公开批评等方式的严格惩处。日本则尽量采取对学生个人的指导这一形式,没有给予明显的"惩罚"。同时在中国,惩处内容经常在档案上保留下来,而日本如果不是违法行为的话,一般只会在学校内部进行处理(也就是说,没有保留下违纪的经历)。

  可是,在中国这些明确提示的惩处规则也不是会被机械地运用。也会视学生的情况而定,或者以所谓的"人情",融通地判断和决定处分内容(当然同时也需要重视规则)。也许,日本与中国相比,一旦决定规则,那么就一定要严格地遵守该规则,这种意识更强。在中日两国惩处规则的变化倾向中也能看到这种观点。中国惩处规则越来越明确和严格(注1),但在日本,例如文部科学省实施的对于校规改进的调查结果(文部科学省,1991)中提到:"全体的惩处等措施的倾向,趋向于缓解和弹性化的变化"。此外,据文部科学省的关于惩处的调查结果(文部科学省,2010a)的规定,关于"学校不设定惩处的规则"的理由,日本学校回答:"优先考虑按照情况来应对";"设定统一的标准和明文的规则是有困难的"。此外,关于"没有告知惩处标准的理由"则回答道:"通知惩处标准,也有可能导致指导学生时灵活性的缺乏"。此外,也有规则的严格的制定和运用可能损害学生的主动性(主动遵守规则的意识)这种看法(e.g.,加治佐,等,1989;高,2004)。

  也就是说,即使中日两国的教师都认为应该按照学生的情况而灵活地应对,但是在具体的规则制定方法上存在着差异:中国严格地制定制度,但是在实际处理中会灵活的处理;日本则因为存在一旦决定了原则,就应该严格遵守的习惯,所以不会事前制定严格的制度。当然,日本的文部科学省目前正在进行将惩处规则明确化的指导,以后日本的惩处方式也有可能进一步明确。

  以本文开头的照片来说,对照片中的"公开批评"这一惩处方式,在认为"应该尽量不惩罚"的日本人看来,也许会有,这"是个过重的处罚"的感觉。但是,从上面所述的内容来看,在中国的惩处制度上,这并非是一个严重的惩处。也可以认为(虽然是"警告")是有教育意义的惩处方式。

  在一个惩处体系内也好,不同惩处体系之间也好,一个惩处的"轻重"经常只是个相对性的东西。此外,中国的对轻微的违纪给予(从日本人的感觉)严格的惩处这一方法,不能说是不好的教育方法。因为人们也有在轻微违纪的阶段给予明确的处分,那么就可能防止更严重的违纪(汉语的"防微杜渐")的想法(国立教育政策研究所生徒指導研究センター,2006,p.14)。

  另一方面,各种体系形成的目的也是值得考虑的。在与某人聊到关于中国学校的惩处体系的时候,她说"'行政化'是中国教育的一个特征"。对违纪行为,扣分、公开批评、记录在档案上的行为,在企业、大学、机关等成人的社会中也同样存在。也就是说,对这种体系来说,"维持秩序"和"管理"是最重要的目的,而在这一点,成人的社会和学校是一样的(注2)。制度上重视"管理",但在学校,教师会采取"有人性化的,以教育学生为本的"应对和指导。从文章开头的照片中的"经班主任多次耐心教育"的部分,我们也可以看到学校的教师曾努力改善学生的行为。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出这与"学校是教育的场所,与成人社会划分界限"的日本方式存在明显的对照。当然,这些不仅与人口规模、政治体制的差异等有关(注3),还与中日的社会和历史背景的差异有一定的关系,这也是自不待言的事情。

  这次我们进行了对中日学校惩处制度的探讨。对于惩处规则的实际运用情况等问题,如果有机会,拟更详细地讨论。

 

  〈谢辞〉本稿在撰写过程中,承蒙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潘晓青提供资料和信息,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在此由衷表示感谢!

 

《文献》

  • 加治佐哲也・川村真寿美・北林紀美・佐々木和子・鈴木勝代・高塚叙子・田村文子・富永京子・直野由美・水永直美・森山容子・上野総子・大堀久美・隈田原明美・黒木優子・高妻直美・坂元めぐみ・佐々木清美・瀬堀真紀・田中美和・野崎めぐみ・福山みゆき(1989).中学校・高等学校の校則に関する調査.宮崎女子短期大学纪要.15.119-143.
  • 国立教育政策研究所生徒指導研究センター(2006). 生徒指導体制の在り方についての調査研究」報告書 -規範意識の醸成を目指して- 国立教育政策研究所 2006年7月6日(http://www.nier.go.jp/shido/centerhp/seito/student_taisei.htm) 2013年5月8日
  • 高庆蓬(2004).校规制定中的若干关系辨析.教学与管理.8.3-5.
  • 罗东耀(1992).日本中小学校规:处在宽严十字路口.当代青年研究.2.44-47.
  • 孟洪珠(2002).中国的校规:以初中校规为中心.东京大学大学院教育学研究科教育行政xue東京大学大学院教育学研究科教育行政学研究室紀要.21.113-116.
  • 文部科学省(1991)校則見直し状況等の調査結果について 文部科学省 1991年4月10日 (http://www.mext.go.jp/b_menu/hakusho/nc/t19910410001/t19910410001.html)(2013年5月8日)
  • 文部科学省(2010a)高等学校における生徒への懲戒の適切な運用についての調査結果について 文部科学省 2010年2月1日 (http://www.mext.go.jp/a_menu/shotou/seitoshidou/04121502/1309914.htm) (2013年5月8日)
  • 文部科学省(2010b)生徒指導提要 文部科学省 2011年4月(http://www.mext.go.jp/b_menu/houdou/22/04/1294538.htm) (2013年5月8日)
  • 吉原智恵子・藤森立男・飛田操・丸山純一・室山晴美・永田良昭・佐藤寛之・下斗米淳・高山典子・高良美樹・弓削洋子(1988).校則にみる学校組織の制度化に関する研究 : Ⅳ 学校規模との関連.日本教育心理学会第30回総会.538-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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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例如,罗(1992)对日本的中小学的校规非常的细致,表示惊讶:"学校制定校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因此校规规定的事项应该是与学校的教学工作、学生在校内的生活有密切关系的。然而,日本中小学的校规却不然。(略)日本中小学《学生守则》规定的事项一般多达20多项。"也有可能从20世纪90年代初的中国人来看,日本学校的校规过于细致,管理过于严格。但是后来的20年间,中国学校的校规也几乎到了与日本相等的细致程度了。此外,也需要指出校规的细致程度和惩处的严格程度不一定是一致的。

注2:当然,中国人也不一定认为学校应该用规则来严格地"管理"学生(高,2004)。

注3:关于学校规模和校规校纪的明文化和定型化的程度,见吉原等人(1988)。

作者简介

渡边 忠温 (东京理科大学理学部第一部非常勤讲师)

渡边 忠温 东京大学教育学硕士、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发展心理研究所博士课程毕业。教育学博士。2009年9月-2015年6月先后在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和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做博士后研究。现为东京理科大学理学部第一部非常勤讲师。从事日本和中国的高考制度、考生心理等方面的比较研究。专业为比较教育学、文化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发展心理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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