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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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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园幼儿人身伤害事故现状调查与对策思考_01

曾 国(温州大学学前教育学院)
2012-07-10

摘要:

  以对浙江某地区65所幼儿园的抽样调查表明,当前入园幼儿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率较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涉及到幼儿园、幼儿、家长、管理部门等多个层面。为防止和有效应对此类事故的发生,幼儿园应加强自身管理,加深家园联系、相互理解,加强教职员工的法制教育、依法执教,积极投保、分散风险;教育行政部门应积极监督,及时提供法律支援;立法部门应完善相关法律,明确相关各方权利和义务,为公正、高效处理事故提供制度基础。

一、问题提出

  人身安全是幼儿一切发展的基础与前提。目前国内教育法学界对中小学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研究颇为热烈,而对入园幼儿人身伤害事故现状的研究较为缺乏。 ① 近年来,我国幼儿园教育中幼儿人身伤害的恶性事故屡见报端: 2004 年 8 月北大医院幼儿园 16 名幼儿被歹徒砍伤 [2] ; 2006 年 5 月河南巩义白某到幼儿园纵火烧死幼儿 10 人,烧伤 6 人。[3] 这些重大事故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一度成为社会的焦点。伤害事故突发使得儿童人身安全受到危害,给幼儿及其家庭带来痛苦和不幸,幼儿园声誉、财产受损,正常工作遭受冲击,严重的甚至影响社会稳定[4]。幼儿人身伤害事故俨然已经成为危害幼儿教育发展的一个毒瘤。正确认识幼儿园教育中幼儿人身伤害事故的现状及发生的原因,对于如何尽最大可能预防幼儿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以及在事故发生后如何及时、公正处理,对于推进我国的幼教事业和谐、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了问卷调查与访谈相互结合的方法。首先,我们问卷调查了浙江省某市 65 所各种类型幼儿园的园长或管理者。接受调查的幼儿园包括公办幼儿园 5 所,其他均为社会力量办园,符合当地幼儿园类型的总体比率。这些幼儿园均有办学三年以上的历史,入园幼儿人数均在 100 人以上。其次,我们随机抽样问卷调查了大班幼儿家长,分发有关入园幼儿人身伤害问题的问卷 220 份,回收有效问卷 186 份。再次,我们就相关问题对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幼教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从行政管理部门的角度来了解相关事宜。最后,我们多次与各种类型幼儿园的教师就幼儿伤害事故进行座谈,收集幼教第一线的反映。通过整合上述四个方面的信息来探讨当前入园幼儿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的状况、原因、解决方式,并据此提出相应的对策。

三、结果与分析
(一)入园幼儿人身伤害事故的的现状分析

  对 65 所幼儿园园长的问卷调查显示,近三年来, 55.4% 的幼儿园都发生过至少一起需要住院治疗程度的幼儿人身伤害事故,有 15.4% 的幼儿园发生过三起以上。不需住院但需要入院治疗程度的人身伤害事故则在 83.0% 的幼儿园都发生过,有 46.1% 的幼儿园发生过三起以上。 6 6.1% 的园长或管理者认为幼儿人身伤害事故对幼儿园的工作有消极影响。

  对大班幼儿家长的调查显示,有 22.0% 的家长报告自己的孩子在幼儿园曾经发生过不同程度的人身伤害事故。其中有 5.9% 的家长反映自己的孩子因此而住院治疗过。有 3.2% 的家长报告自己的孩子因人身伤害事故而入院治疗并从幼儿园获得补偿或赔偿。

  调查显示农村民办幼儿园幼儿人身伤害事故发生频率相对较高。被调查的 24 所农村民办园中有 16 所近三年内发生过需要入院治疗的幼儿人身伤害事故,比率为 66.6% ;有 6 所幼儿园发生过三起以上的,比率为 25% 。城镇幼儿园事故率相对较低,城镇中的 41 所幼儿园有 20 所报告在近三年中发生过入院治疗的伤害事故,比率为 48.8% ;有四所幼儿园发生过三起以上,比率为 9.8% 。其中 5 所参与调查的城镇公办园虽然有 2 所发生过住院治疗的伤害事件,但数量均低于三起,而且 5 位园长认为幼儿人身伤害事故对幼儿园工作影响较小。

  我们在与教师的座谈中发现大部分教师在教育活动中都曾经历所教班级幼儿出现不同程度的人身伤害。部分教师还因为班级出现幼儿人身伤害事故而受到幼儿园对自己在经济上的处罚。有教师反映由于对幼儿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感到头疼、难以处置,有的幼儿园竟然通过采取限制幼儿正常活动时间、方式的方法来"预防"幼儿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许多教师表示对幼儿人身伤害事故感到担心、害怕。

  通过对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的访谈,我们了解到幼教行政部门经常接到家长关于幼儿人身伤害事故的投诉和幼儿园要求帮助解决相关争议的请求,有时还要出面调解处理此类事故。近年当地还曾发生过数起由于对幼儿人身伤害事故的处理不满,家长严重扰乱幼儿园教育秩序,甚至侮辱、殴打教师的恶性案件。

  通过上面的调查和访谈我们了解到:当前幼儿园教育中,幼儿人身伤害事故较为常见,严重伤害事故还不时发生,且近年有矛盾激化的趋势,已经成为幼教事业发展的一大热点和难点问题 [4]。

(二)当前入园幼儿人身伤害事故现状的原因分析

  通过本次的调查研究,我们认为入园幼儿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原因是多种多样,概括起来主要有三大类:

  1. 幼儿园设施和教育、管理的问题。[5]

  主要表现在:(1)幼儿园的设备陈旧、老化,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如某幼儿园所购买的大型玩具设计、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2)教师玩忽职守,工作责任心差或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法规,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3)幼儿园的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善。比如门卫管理不严,闲杂人员进入幼儿园造成幼儿人身伤害;食堂卫生制度执行不力,酿成的食源性中毒、火灾;幼儿接送制度混乱导致幼儿被他人接走,等等。

  2. 幼儿自身体质和不良的家庭教育的原因。

  主要有三种情况:(1)幼儿自身的身体体质特殊成疾病原因引起人身伤害。如某农村幼儿园一幼儿在午睡时突然死亡,经检查该幼儿的死亡是由于先天性疾病导致的,家长在幼儿入园时未经体检且未告知教师幼儿的病情。(2)幼儿园、教师的教育活动并无不妥,幼儿人身伤害是由于家庭教育不当,儿童具有不良的生活习惯而引起或心理承受能力极差造成的。调查中,我们观察到某幼儿一生气就以自虐的方式来威胁他人,致使自身遭受伤害。这种恶习源自不良的家庭教育。(3)家庭与幼儿园教育欠缺足够的沟通,导致家庭教育与幼儿园教育脱节。有些幼儿在家庭教育中形成了的某些心理特点、生活习惯,由于家园缺乏联系,幼儿教师没有进行特殊防范和相应教育而导致幼儿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如某新入园幼儿喜欢在成人保护下倒着滑滑梯,而教师未能及时了解此情况,而发生幼儿腕部骨折的事故。

  3. 外来原因以及意外事件。

  外来因素比较复杂。有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如地震,台风等等;有家长的原因导致外来人员到幼儿园寻仇报复;突发性犯罪活动等等。在这些外来因素的影响下,幼儿园虽尽了妥善管理与照顾的义务,但仍不能避免幼儿人身遭受伤害,如某幼儿园旁边的采石场突然放炮炸石头,石头飞进活动室砸伤幼儿。

注释:
①理论上,入园幼儿的每一次人身伤害都是一次伤害事故。但本文的研究对象不包括那些极为轻微的人身伤害,比如极为轻微的皮外伤、微量的皮下出血等。本文所指的入园幼儿人身伤害事故是指入园儿童在幼儿园法定管理范围内,发生了人身伤害,而且受人身伤害的幼儿需要到医院进行治疗或者幼儿家长要求幼儿园赔偿或补偿。


作者简介

曾 国 (温州大学学前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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