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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履行职责是幼教事业发展的基本保证_01

2012-07-10

摘要:

张家港市政府在幼儿教育事业发展中积极发挥政府的管理与服务职能,出台政策,保障投入,深化体制改革,建设教师队伍,为该市幼教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支持条件。

张家港市教育局

  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是全面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奠基工程。"十五"以来,苏州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2003]13号)、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4]73号)以及苏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苏府[2003]141号)文件精神,坚持大投入、少收费,办老百姓满意的幼儿教育。

一、以公办园为主体,以政府投入为主

  幼儿教育是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社会公益事业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改革开放以来,苏州市的幼儿教育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依托其飞速发展的经济背景,初步形成了以公办园为主体,以政府投入为主要幼教经费来源的幼教格局。

  在苏州市的 380所幼儿园中,公办园263所,占幼儿园总数的70%;集体办园54所,占14%;民办园63所,占16%。在350所村级幼儿园(班)中,22%的村园房产系乡(镇)政府投资,53%的村园房产由村委会投资,24%的村园房产为所属小学自筹资金。

  园舍建设与人员工资是幼儿园经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在苏州,这些重大开支项目均以政府投入为主。就园舍建设而言, 以苏州市所辖县级市的乡镇中心园为例:张家港市近三年来新建幼儿园 15 所,扩建 11 所,改造 32 所,经费投入累计达 2 亿多元;常熟市近 5 年用于幼儿园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投入累计达 1 亿 4 千多万元,新建幼儿园 22 所,改(扩)建幼儿园 12 所;吴江市近几年新建农村中心幼儿园 16 所,改建、扩建农村中心幼儿园 5 所,总投入达 1 亿 4 千多万元。

  幼儿园用于人员工资的经费来源主要是两个渠道:一是财政拨款,二是由家长交付的保育和管理费。一般来说,公办教师的工资由国家财政负责,自聘教师的工资由保育费和管理费支出。因此,对苏州市的幼儿园来说,公办教师的数量越多,保育费和管理费收得越低,政府的财政投入就越大。苏州市现有幼儿园教师 7798人,其中公办教师4294人,占幼儿园教师总数的55%。以年均收入3.5万元计算,苏州市财政每年支付幼儿园公办教师的工资需1.5亿元。

  为了保证政府对幼儿教育的投入,苏州市乡一级人民政府在每年初制定《目标责任书》时,必须将幼儿教育列入政府工作计划,并对幼儿教育单独立项,然后由政府统一筹措经费,最后由专人负责项目落实。上一级领导部门在年终对乡镇工作进行考核时,必须对《目标责任书》中的幼教项目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二、成本合理分担,规范民办幼儿园

  为了使幼儿教育成为每个家庭都能享受到的一种社会福利,各级政府认真制定各项政策,保证了苏州市幼儿教育资源的优质和低价。在入园费用上,实行政府和家庭共同承担教育成本。苏州市现行的幼儿园收费标准是在 2006年上半年由教育部门牵头、工商和财政部门参与的"幼儿园生均培养成本专项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的。新的收费标准略低于南京,与无锡、常州、镇江持平,充分体现了"成本核算、合理分担"的原则。以苏州市城区省级示范幼儿园为例,在园幼儿生均培养成本是750元/生•月,其中家长承担480元,占教育成本的64%,政府承担36 %。再以张家港市省级示范幼儿园为例,在园幼儿生均培养成本为490元/生•月,其中家长承担200元,占教育成本的41%,政府承担59 %。

  政府承担的部分一方面是通过财政拨款,以项目和人员工资方式直接投给幼儿园,另一方面是通过减免低收入家庭子女入园费、对本市职工子女入园费实行部分报销等补贴家长的形式进行间接投入。苏州市人民政府 2006年颁发的苏府办[2006]65号文件规定:本市职工子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户口在苏州市)的保育费和管理费,按每月 200元标准报销。此外,在苏州市现行的幼儿园收费政策中,没有涉及借读和择校的问题,所有的孩子在入园费用上都是同一个标准,充分体现了幼儿教育的福利性和公平性。

  在公办园不足的情况下,民办园作为补充应运而生。为保证民办园家长同样能享受政府的补贴,各级政府在不断实践的基础上,试行了一系列与此相关的政策。如: 1.免收园舍租金。一些小区配套幼儿园经过公开招标,进入民办市场。为了降低民办教育的成本、扶持民办教育,一些地方政府给出了3年免收租金的优惠政策,其条件是服务好小区家长,三年创建优质园。2.规定服务范围。为了保证小区内家长的利益,一些区市在与中标方签订的协议书中具体规定,在服务范围内的幼儿入园一律按公办园收费标准执行。当小区内的幼儿数与在园幼儿总数达到一定比率时,政府采取减免租金的办法对民办园进行补贴。3.保证教师待遇。为了保证民办园教师的利益,一些区市规定每个街道必须以每生每年200元的额度拨款给幼儿园,以保证幼儿园教师的工资待遇每年有所增长;对小区配套幼儿园的中标方提出"教师的待遇参照当地公办园教师工资水平"等条件;相继出台农村非公办幼儿教师的最低工资保障线,并逐步解决了农村幼儿教师的养老保险问题。许多乡镇还为参加社会考试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村园非公办教师设置了专门的工资标准,使他们在经济上能够享受公办教师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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