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县共有农村乡镇成型园49所,已经改制47所。农村乡镇幼儿园改制以后,乡镇中心幼儿园的专业教师尤其是公办教师纷纷离岗,转入小学或其他工作岗位,现今农村民办园的教师主要由幼师职业班学员、初高中毕业生组成。 通过对 R县160名农村民办园教师进行的有关教师生存状态满意度的问卷调查发现: 她们对生存状态的满意度不是很高, 她们认为目前的工作负荷比较重、对工资待遇的满意度不高; 她们在现实社会中对社会地位的自我认定不高,与理想中的幼儿教师地位落差很大;她们对幼教职业、同事关系的满意度较高,但继续从事幼教工作的意愿不很强烈等 (如下图所示)。据此,笔者对她们目前的生存状态深层次的原因进行思考,在研究对象访谈和问卷资料的整理、归类、分析的基础上,试图诠释影响农村民办园教师生存状态的主要原因,以为广大农村民办园管理者所借鉴。
关于农村民办园教师的工作负荷、工资待遇等情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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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负荷 |
工资待遇 |
社会地位的自我认定 |
继续从教意愿 |
幼儿园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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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负荷 |
比较大 |
正常 |
比较清闲 |
很清闲 |
非常满意 |
比较满意 |
一般 |
不太满意 |
很不满意 |
很高 |
比较高 |
一般 |
不太高 |
很低 |
一定会 |
还会 |
看情况 |
不会 |
决不会 |
非常满意 |
比较满意 |
一般 |
不太满意 |
很不满意 |
人数 |
33 |
95 |
32 |
0 |
0 |
0 |
3 |
6 |
90 |
61 |
2 |
8 |
38 |
71 |
41 |
8 |
22 |
94 |
29 |
7 |
3 |
42 |
52 |
59 |
4 |
百分比 |
21 |
59 |
20 |
0 |
0 |
0 |
1.8 |
3.8 |
56.3 |
38.1 |
1.3 |
5 |
23.7 |
44.4 |
25.6 |
5 |
13.8 |
58.8 |
18 |
4.4 |
1.9 |
26.3 |
32.5 |
36.8 |
2.5 |
|
同事关系 |
职业满意 |
成功感频率 |
对培训重要性认识 |
对幼教工作喜爱程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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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融洽 |
比较融洽 |
一般 |
不是很融洽 |
很清闲 |
非常满意 |
比较满意 |
一般 |
不太满意 |
很不满意 |
非常多 |
比较多 |
一般 |
偶尔能获得 |
从来没有获得 |
非常重要 |
比较重要 |
一般 |
不太重要 |
不重要 |
非常喜欢 |
比较喜欢 |
一般 |
不太喜欢 |
厌倦 |
人数 |
53 |
61 |
42 |
4 |
0 |
3 |
38 |
60 |
52 |
7 |
0 |
42 |
78 |
39 |
1 |
58 |
49 |
46 |
5 |
2 |
8 |
52 |
61 |
32 |
7 |
百分比 |
33.1 |
38.1 |
26 |
2.5 |
0 |
1.86 |
23.6 |
37.5 |
32.4 |
4.37 |
0 |
26.3 |
48.7 |
24.4 |
0.6 |
36.3 |
30.6 |
28.7 |
3.1 |
1.3 |
5 |
32.5 |
38.1 |
20 |
4.4 |
一、地方政府的重视程度
近几年来,义务教育实行"以县为主"的新管理体制,但幼儿教育继续沿用乡镇统筹管理的体制,直至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实行体制改革。我的研究对象在乡镇政府所办的幼儿园中属于代课教师身份,和公办幼儿教师从事相同的工作,但是由于乡镇政府教育经费不足,她们那时和公办教师的待遇是完全不同的。
[案例1]
工作以来,我一直都是拿的低工资,也曾向上级反映过,当时镇领导对我说,你愿意干就干,不愿意干哪儿好你到哪儿去,嫌工资少,你可以改行呀,绝口不提涨工资的事情。我们那儿的镇领导还认为,幼儿教师嘛,不就是看看孩子嘛,教多教少无所谓,幼儿园就是一所不冒烟的工厂,它是为镇财政创收的,幼儿教师充其量就是一个保姆而已。领导都这样认为,更不用提别人对幼师的看法了。现在镇政府把幼儿园、幼儿教师像踢皮球一样、抛向了社会,不管我们了。而且公办时政府答应给我们办理养老保险手续,可是改制时才发现根本就没有办理养老手续。
笔者的研究对象在公办园时的生存状态也不是很好。第一,工资待遇偏低,而且幼儿园所在乡镇政府也没有给代课教师办理任何保险。主要原因是乡镇政府财力不足,用不起很多的公办教师,况且那时候幼儿生源比较多,教师相对比较少,要来幼儿园做教师的人很多,所以有的乡镇政府就通过缴纳一定的费用来选择代课的幼儿教师。第二,自卑的心态。整天和公办教师一起工作,却拿很少的工资。第三,幼儿园所在乡镇政府的不重视,认为什么人都可以做幼儿教师,只要能带好孩子、收到钱就行。不过也有一些乡镇政府比较重视幼儿园代课教师,能及时改善她们的工资待遇。
这么多年来,代课教师拿着微薄的工资,却在年复一年地从事幼儿教育事业,甚至都没有想过用《劳动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从地方政府方面来说,真的应该在这个问题上认真检讨了。而社会学家认为,代课教师尽管可能和学校没有书面的劳动协议,也不属于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不属于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范畴,但根据《劳动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代课教师属于和事业组织建立了实质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其权益应当受到该法的保护。根据《劳动法》第 46条的规定,劳动者应当"实行同工同酬"。既然代课教师和正式教师完成一样的工作任务,承担一样的义务,理当和正式教师享有相同的薪酬标准。
二、幼教体制改革的影响
作为教育体制之一的幼儿园办学体制主要包括幼儿园的所有权形式和经营权形式,它的变革会引起幼儿园外部行政体制、幼儿园内部管理体制等方面的系列变化。
[案例2]
我觉得在改制前生存状态比较好(那是指除工资以外),因为那时怀着对工作的满腔热情,而且对未知的将来还抱着一丝期望,希望有朝一日能够由"民"转"公"。那时候幼儿园的人员安排比较合理,工作量又比较适中。平时幼儿园开展的活动很少,竞争意识很淡薄。不过改制后我们教师的工资提高了,而且承办者还给我们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幼儿园没有了公办幼儿教师,我们的心情也好多了。
农村民办园教师认为是幼儿园体制改革导致了她们不同的生存状态。部分教师认为改制使她们的生存状态比以前好多了,主要原因是:其一、改制后工资待遇提高了,幼儿园承办者还给老师办理了养老保险;其二、改制后教师的性质是一样的,大家没有了心理不平衡现象,心情好多了;其三、改制后幼儿园实施人性化管理。另一部分教师认为改制使她们的生存状态变差了,主要原因是:其一、改制后幼儿园承办者为了减少成本,普遍不设保育员岗位,教师既做保育工作,又做教育工作,身心比较疲惫;其二、改制后幼儿园的各项活动增多,竞争压力增大。其三、有些幼儿园承办者是企业法人,不懂教育,不按照教育规律办事,缺乏人性化管理。其四、改制后,教师多年来"想从代课教师转为公办教师"的梦想彻底破灭了,虽然公办时她们的工资待遇也不是很高,但她们心中一直有个目标,那就是工龄满了一定的年限就可以通过考试而转为公办教师(曾经也有部分代课教师通过这样的途径而改变了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