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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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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英国的幼儿教育政策

铃木 慎一(早稻田大学名誉教授)
2012-07-10

摘要:

英国政府将于2010年修改出生登记的方式,以明确未婚母亲的出产、出生孩子的养育、成长和福利问题。其核心是修改出生登记的相关手续,新生儿的母亲和父亲未婚时,让双方一起为新生儿进行出生登记,进而通过行政手段明确父亲也有育儿的责任。对于侧重于0-19岁儿童的养育、教育和职业训练的英国现有的教育政策来说,该方针具有什么意义呢?

《儿童计划》及其基本政策

  2007年从布莱尔首相到布朗首相的政府交替后,英国新政府将原有的“教育和技能部”重组为“儿童、学校和家庭部(Department for Children, Schools and Families: DCSF)”,并于同年12月发布了《儿童计划(Children’s Plan)》。这项从2008年开始为期10年的基本计划的目的是“将英国建成世界上最适合儿童和青年成长的国家”。被任命为DCSF国务大臣的Ed Ball也证实“为此目的我们更改了部门的名称,并制定了一项前所未有的‘儿童计划’”。

  本来,从布莱尔政府以来,英国工党就积极地制定了有关儿童的养育、教育和职业训练的相关政策。例如,2004年的儿童法(Children’s Act 2004)就具体地规定了0-19岁儿童的养育、教育、职业训练、福利等问题。

  事实上,在2004年儿童法修正前,英国发生了一起悲惨的儿童虐待致死事件。2000年维多利亚•克里比(Victoria Climbie)受虐死亡的事件被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了深刻的反响。政府设立了专门的调查委员会,不久详细的调查报告(Laming Report, 2003)就被公布于世。报告书中有这样一句话,“前所未闻的极其严重的儿童虐待”。以该报告书为契机,教育和儿童福利的相关人士与政府机关、团体之间的交流和协商得到了扩展;政府通过多次与市民进行沟通,最终修订了儿童法。修订后的儿童法就儿童的教育、健康、社会福利、重返社会等问题,广泛地征求了专家们的意见。同时,也向地方教育局施加了一定的责任和义务。

《儿童计划》的主要内容

  以克里比事件为背景,英国政府制定的政策为《每个孩子都重要(Every Child Matters)》。该政策为一项综合政策,旨在通过重新评估关系到儿童和青年的所有政策,进而实现人们所期待的成果。设置了10亿英镑巨额预算的《儿童计划》也处于该政策的延长线上,其概要如下:

  ①根据儿童的不同成长期(ⅰ)0-7岁、(ⅱ)8-13岁、(ⅲ)14-19岁,确定并评价儿童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实施以最为适当的对策。

  ②课程设置的个别化,取消7-14岁期间的标准化学历考试,重新引进个别评价(single-level testing)系统。

  ③进一步丰富3500个操场(playgrounds)的内容,新建30个冒险乐园(adventure play areas)。

  ④对于夏季出生的孩子,放宽其入学年龄的限制。

  ⑤低所得家庭的儿童从2岁开始实施免费保育。

  ⑥学校中导入性教育课程,以解决青春期学生的心理问题。

  ⑦在所有的中学设立“家长协调会(parents’ council)”,促进学校与家长的信息交流。

  ⑧将教师的基础资格提升至硕士。

父母一起办出生登记!

  《儿童计划》是建立在如下原则的基础上。“孩子不是由政府养育,而是由父母养育。因此,政府有必要进一步支援父母及其家庭。”英国政府在承认每个孩子都有独一无二的可能性的基础上,将每个孩子都能健康成长、为社会做出贡献、实现自己的幸福作为政策的目标,并再次确认父母具有养育和教育孩子的最基本的责任。

  在英国(严格地说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区),每年约有4万5千名新生儿的出生登记由单亲办理。登记时,如果父亲的名字不被记录的话,该孩子的父亲就自动被免除了养育孩子的责任。也就是说,孩子的“父亲”在决定孩子一生重要事情的问题上,丧失了与孩子母亲的同等权利。孩子出生时,男女已婚时,即使母亲单独办理出生登记,也有法律依据确定孩子的母亲的丈夫为孩子的父亲。而男女未婚时,母亲在办理出生登记时,如果男女双方没有正式认定孩子父亲的男性就是孩子的父亲的话,或者说未婚的父亲没有记载于出生证明书上的话,该男性将被免除养育的责任,同时也将丧失将来决定与孩子相关的任何事情的权利。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英国政府制定了未婚男女必须遵守的法案《联合出生登记(Joint birth registration)》。

《联合出生登记:纪录下责任》白皮书

  2008年6月2日,DCSF发布了《联合出生登记:纪录下责任》白皮书。该白皮书修订了未婚父母进行出生登记的方法,法律上确定了在孩子的出生证明书上记载孩子父亲名字的义务。同时,提出了相关联的一系列未法制化的对策。

  政府制定这一方针的背景如下。首先,政府自身将提高儿童的福利水平作为重要的措施之一。其次,事实证明孩子知晓自己的双亲是孩子的权利。最后,工党政府想要培养重视孩子幸福的文化、父母双方都有权利和义务的文化的方针。

  我们从英国政府公开的白皮书和绿皮书可以梳理出英国政府迄今的各项方针。

①2006年12月、《维护孩子权益的新系统(A New System of Child Maintainance)》白皮书、Cm6797

  该白皮书建议修改以往的出生登记方式,要求将孩子的父母的名字都写在出生证明书上。除这一要求极不具有合理性、或法庭承认了其例外处理外,所有的未婚男女都有义务履行这一义务。白皮书发布后,就该提案广泛听取了各阶层市民的意见。

②2007年6月、《联合出生登记:为了提升父母的责任感(Joint birth registration: promoting parental responsibility)》商议资料、Cm7160

  政府公开发行了听取市民意见的商议资料,人们习惯地称其为绿皮书。该资料于2008年12月再次发行。政府希望通过弥补现行法案的缺陷,来强化未婚母子相对较弱的地位,进而达到使母子安全度过对儿童的成长发育及其护理最为关键的时期—婴幼儿期。资料中具体提出了如下建议:

  1. 母亲与父亲的地位平等
  2. 强化父亲与孩子的关系
  3. 强化父亲与母子之间的关系,提高父亲保护孩子的职责
  4. 提高父亲对孩子所应尽责任的理解
  5. 有区别地去帮助那些处于较弱立场或危机中的母子
  6. 帮助家长去实现其在孩子的一生中作为父母的作用

  另外,绿皮书中还就以下两种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第一,即使生育孩子的母亲由于不孕症而通过人工妊娠等方法妊娠生育,也承认其为所生孩子母亲的地位。第二,同性恋双方的孩子诞生时,也承认双方作为父母的地位。

③2008年6月、《联合出生登记:纪录下责任(Joint birth registration: recording responsibility)》白皮书、Cm7293

  已婚父母、以及养子和同性恋的情况按现行法案办理,而就未婚父母,白皮书中特别强调在法律上父母双方有义务一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并将双方的名字记录在出生证明书上。

  该白皮书最核心的主张就是“想要培养并扩大如下的文化氛围。强化面向儿童的福利,保障每个孩子都有知晓自己父母的权利;不应该因为父母的人际关系而损害孩子应有的受照护的权利;通过法律上保障孩子的生父作为父亲的人生选择,重视孩子的幸福,在孩子的养育问题上,母亲与父亲具有同等的责任和权利。”同时,白皮书中主张通过立法措施明确亲权者的责任、或者需要宣布亲权本身的法令。

新综合儿童保护政策—《福利改革法案(Welfare Reform Bill)》

  在2008—2009年度议会期间的2008年12月11日,英国女王陛下在议会上就将要在本期议会上进行讨论的重要案件进行了发言。2009年1月14日,《福利改革法案》提交了议会。下议院于该月27日开始审议,到本文发稿之日还在审议之中。

  该法案与贫困儿童对策法案有很多相关联之处。另外,《不放弃一个孩子:通过改革福利来激励人们去履行责任(No one written off: reforming welfare to reward responsibility: Cm7376)》绿皮书于2008年7月面向市民公开发行。市民对此反馈的意见对发案的审议产生了很大影响。

  该法案最根本的想法是对需要接受补助的人进行无遗漏支援,但是作为支援手段,应该通过福利政策实现接受支援群体的自立,进而使其有能力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也可以说是将支援与履行义务一体化的法案。该法案中涉及的条款很多,范围也很广。其中从保护儿童的角度来看,一下三点需要注意。

  1. 有身体障碍的人可以选择和要求服务的相关法律措施
  2. 儿童保护
  3. 儿童的出生登记

  另外,以上三项内容中包含有很多引起争议的事项,其详细事项我将另行撰文说明。就处于贫困状况下的儿童所面临的各种问题,我也将在今后撰文进行说明。

父亲的亲权与父亲的责任—保护孩子

  将要修改孩子出生后相关手续的动向可以看作是一种政策上的选择,它的意图是首先在法律上和制度上明确男性作为父亲的义务。面对20岁以下女子的怀孕人数没有明显减少的事实,英国政府就如何保护妊娠期的母亲及其孩子以及出生后的孩子制订了各种政策,同时为了致力于相关课题的解决,让全社会一起来思考男性的责任。也就是希望为人父母的男女重新认识到母子关系对孩子的成长和发育非常重要的同时,父亲保护孩子的作用也非常重要。法案也充分考虑到了那些不承认自己是孩子的父亲的男性的主张,并在其中包含了相关的法律措施。从这一点,我们可以看出英国对未婚年轻人的性及男女关系问题持谨慎态度。

  随着居民人口构成的多民族化,英国社会在文化上和宗教上也呈现出多样化。因此,该如何构想英国社会整体的蓝图,英国正面临着最基本并且非常紧迫的价值选择问题。布莱尔首相宣布辞职前,作为工党领袖公开了一篇题为《尊敬的英国》的文章。其中,布莱尔强调我们应该傲然地去面对犯罪,不过英国社会具有其传统的生活方式,他呼吁人们应该以传统的生活方式为起点重新确立居民的新的生活方式。布莱尔强调在确立新的生活方式的过程中,家庭具有着重要的意义。从这种意义上说,与出生登记制度的改革相关联的一系列提案都可以被看作是以区域重建和家庭关系的再编为基础的福利政策一环的儿童保护政策。

  但是,在英国,早在18世界就确定了承认父亲具有亲权的判例。因此在英美法系(Common Law)的法制体系中,传统上“父亲”的权利与其作为孩子保护者的责任同为前提。另一方面,也有人主张应该尽量限制对男女性关系施加以行政上的干预,从这个角度上讲,以上的各种提议可以被看作是围绕男女性关系应该具有的新形态而进行的政策上的提案。

 
作者简介

铃木 慎一 (早稻田大学名誉教授)

铃木 慎一 1933年1月出生于中国东北的长春市。1946年11月回到日本。早稻田大学教育学部教育学科毕业后,考入早稻田大学大学院文学研究科教育学专业。1960年硕士毕业,1960年同专业博士课程退学后赴英国留学。教育学博士。研究领域为比较教育学,教师教育论,英国教育史、制度、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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