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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长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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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有关"儿童福利与权利"国际研讨会

榊原洋一(日本御茶水女子大学名誉教授,CRN儿童研究所所长)
2014-01-08

  10月14日,题为"关于儿童福利与权利"的研讨会在冈山市召开,该研讨会是由日本儿童学会和CRN共同主办的。大会特邀4位嘉宾(其中3位来自海外)就儿童权利的相关课题做了精彩的演讲。

     在思考儿童权利时,二律背反(即相互矛盾、只可承认其一)的两大观点成为本次研讨会上最受关注的焦点,这两大观点就是"儿童的最大利益"和"儿童的自我判断(决定)权"。

     过去,人们总是认为大人比孩子"懂的多"且"更具判断力",所以应由大人作出判断而不能光听孩子的意见。但在现代社会,越来越多的人主张要尊重孩子的意愿、由他们自己作出判断。

     听到这样的说法,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也许只是姑且听之,不做深究。但是,在研讨会上听了嘉宾们的演讲后我深刻体会到,互相矛盾的这两大观点在家庭、学校、地区、工作单位和国际社会的各种场合下,都已成为不容忽视的重大问题。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个研讨会上讨论过的具体事例。

父母离婚时孩子应交由哪一方抚养?

     离婚也许是件不幸的事,但在那些女性越来越独立的国家,离婚也已成为家常便饭。据嘉宾之一的英国的Jenny ・Driscal女士讲,英国的离婚率很高。而且我本以为比例很低的日本离婚率竟然也超过了30*1,这样的事实实在是令人吃惊。作为成年人的双亲基于各自不同的想法决定离婚后,(在日本)许多尚未自立的孩子便不得不选择跟父母中的哪一方一起生活。同样是孩子,16岁的孩子虽然会感到痛苦,但还是有能力作出选择的。但如果孩子只有34岁,就必须由其他人(如家庭法院的法官)替他们作出判断。这样的做法虽然不完全合乎情理,但也是不得已而为之。那么,如果孩子不是16岁而是12岁该怎么办呢?11岁又如何呢? 

     这时就会产生孩子最大利益和自我决定权的问题。孩子可能会选择和父亲一起生活,但在日本大部分情况下会选择母亲。作为医生我习惯了相对简单的两者择一(如该开哪种药等),所以对我来说,这实在是一个艰难的课题。 

     联合国的"儿童权利条约"针对复杂的儿童权利规定了具体的原则,日本也已批准加入了该条约,但是根据该条约修改相关法律条例的工作才刚刚起步。而在人权问题等方面在国际社会居于领先地位的美国尚未批准加入这一条约。

     对始终致力于追求孩子们的幸福安康(well-being)的CRN来说,这次研讨会再次让我们深刻地意识到儿童的权利是最重要的课题。

 

*1: 这里显示的是离婚夫妇数量占已婚夫妇总数的比例。

作者简介

榊原洋一 (日本御茶水女子大学名誉教授,CRN儿童研究所所长)

榊原洋一 医学博士、御茶水女子大学名誉教授。CRN儿童研究所所长。 日本儿童学会理事长。研究领域为儿童神经学、发展神经学,其中特别致力于注意缺陷多动障碍(ADHD)、阿斯伯格氏综合症(Asperger Syndrome)等发育障碍的临床及脑科学。兴趣为登山、音乐鉴赏,是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的父亲。 主要专著:《穿尿布的猴子》(讲谈社)、《不能集中精神的孩子们》(小学馆)、《多动症儿童》(讲谈社+α新书)、《阿斯珀格氏综合症(Asperger Syndrome)与学习障碍》(讲谈社+α新书)、《ADHD的医学》(学研)、《育儿起步百科》(小学馆)、《榊原博士的ADHD医学》(学研)、《儿童的脑发育 临界期・敏感期》(讲谈社+α新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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