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国教育状况便览 | ||||||||||
| 初等•中等学校教育制度注1 | 大学升学率注6 | 近年来的教育动向注7 | ||||||||
| 初等教育(小学教育) | 中等教育的前期(初中教育) | 中等教育的后期(高中教育) | ||||||||
| 日本 | ||||||||||
| ◎6~12岁 | ◎12~15岁 | ◎15岁~ | ●大学类高等教育∶42% |
1996年的中央教育审议会在答辩中提出要加强生存能力的培养和减轻学生的负担,在此基础上文部科学省于2002年制定颁发了新的学习指导大纲并开始实施学校周休两天制。但是由于减少了课时和缩减了教学内容的教学大纲受到质询,文部科学省又于2002年发表了「关于学习的建议」,重新推出了重视学力的路线。 另外,随着2006年对教育基本法的修改,政府还公布了经过修改的教育三法,即「学校教育法」、「地方教育行政法」和「教职员工执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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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特殊支援学校小学部 | ●初中/特殊支援学校中学部 | ●高中/特殊支援学校高中部〔3年〕 | ●非大学类高等教育∶31% | |||||||
| 〔6年〕 | 〔3年〕 | ●高等专科学校〔5年〕 | (2003年) | |||||||
| *还有升入中等教育学校的 | *高等专科学校在法律上属于高等教育机构 | |||||||||
| *还有升入专修学校高等课程•一般课程以及其他各类学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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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国 |
2000年开始实施的第7次教育课程对课程编制做了调整,规定在实施义务教育的9年加上高中1年级的10年里采用「国民统一基本教育课程」,而高2、高3则实施以选修为中心的教育课程。新的课程编制同时增加了可由学校自行决定课程安排的课时,并引进了「分水平教育课程」,使教学内容可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需求。 关于小学阶段的英语教育,1997年开始规定小学3年级到6年级每周必须设置2个课时的英语课,现行的教育课程则改为3、4年级每周1个课时,5、6年级每周两个课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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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2岁 | ◎12~15岁 | ◎15岁~ | ●大学类高等教育∶50% | |||||||
| ●初等学校(即小学)〔6年〕 | ●初中〔3年〕 | ●普通高中/职业高中〔3年〕 | ●非大学类高等教育∶51% | |||||||
| *还有广播电视•通信高中、技术高中等、但这些学校相当于以成人或在职人员为对象的终身教育或成人教育机构 | (2003年) | |||||||||
| 中国 |
从90年代后半开始,政府在反省「应试教育」的弊端的基础上,提出了「素质教育」的理念,旨在培养孩子们各方面的素质和健康的人性。为此,政府决定从2005年9月的新学期开始实施自2001年起经过了5年试点的「新教育课程标准(即新的教学大纲)」。同年又对高中入学考试进行了改革,录取学生时更重视综合素质的评价。 另外,中国于2006年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要求消除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机会不均等的现象,保证义务教育的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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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岁~12/13岁 | ◎12/13岁~15/16岁 | ◎15/16岁~ | ●总在学率∶21% | |||||||
| ●小学〔5-6年〕 | ●初中〔3-4年〕 | ●高中〔3年〕 | (2005年) | |||||||
| *义务教育法规定6岁入学,但由于正从原来实行的7岁入学过渡到6岁入学,故部分地区仍为7岁入学 |
●中专〔4年〕 | *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网页上登载的「2006年北京教育事业发展概括」称,北京市的大学升学率达到了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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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校〔3年〕 | ||||||||||
| ●职业中学〔2~3年〕 | ||||||||||
| 注2 | *还有其他各种形式的成人教育机构(包括业余学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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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芬兰 |
90年代发展教育事业的工作由中央集权型转为地方分权型,各个自治体和学校以94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制定的课程大纲的框架为基础,纷纷制定了各自的教学计划。但是,由于预算不同,各自治体和学校间产生了不平衡。为此,国家教育委员会为了促进教育的连贯性和均一性,于1999年明确规定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评价标准。2004年又修改了核心课程大纲,新的大纲(教学大纲)中明确记载了各学科的课时和对学生做出评价时的新标准,起到了促进教育和评价均一化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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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6岁 | ◎16岁~ | ●大学类高等教育∶73% | ||||||||
| ●基础学校(PERUSKOULU)〔9年〕 | ●高中〔3年〕 | (2003年) | ||||||||
| *修完基础学校的课程后可以任意选修为期一年的补习课程 |
●职业学校(AMK)〔3年〕 | *非大学类高等教育由于没有相应的制度,所以没有相关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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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国 |
布莱尔政权时期实施了以提高基础学力为目的的教育改革,规定公立小学每天必须上语文课和算数课,并重新开始采用低年级每班30人的编制。教育改革并且提出了要求让学生在小学毕业时参加国家考试时达到一定水平的目标。国家考试中各学校的成绩将排序并在各大报纸和网上公布。 去年,英国又通过了「2006年教育及审计法」,进一步推进相关政策的实施,为学校放权,扩大选择学校的范围,使课程编制更趋多样化。同时还对教育水准局(OFSTED)负责实施的学校审计制度做了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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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岁 | ◎11~16岁 | ●大学类高等教育∶48% | ||||||||
| ●初等学校(即小学)〔6年〕 | ●综合初中〔5年〕 | ●Six Form/Six Form College〔2年〕 | ●非大学类高等教育∶30% | |||||||
| *私立学校中最典型的是(5岁或5岁以下到8岁)和(8岁到11或13岁) |
●Modern School〔5年〕 | *通常设置在综合中学或GrammarSchool内 |
(2003年) | |||||||
| ●Grammar School〔5年〕 | ||||||||||
| *私立学校的典型是Public School(11或13岁到18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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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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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 | 美国的教育制度由于完全实行地方分权,因此各州的入学年限和课程编制不尽相同。但是,近年来美国也出现了试图推进教育制度统一化的新动向。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改革就是通过实施2002年制定的联邦法即「不使一个学生掉队的初、中等教育法(No
Child Left Behind
Act)」规定要统一教育标准、实施各州统一的学力考试以及公布业绩报告等。另外,随着移民的增加,很多州都在加大力度帮助那些英语不是母语的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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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8岁 | ●大学类和非大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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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6-3(2)-3(4)制∶●小学〔6年〕- ●初中〔3年或2年〕- ●高中〔3年或4年〕 | 高等教育∶63% | |||||||||
| ②8-4制∶●小学〔8年〕- ●4年制中学〔4年〕 | (2003年) | |||||||||
| ③6-6制∶●小学〔6年〕- ●初中与高中兼有的中学〔6年〕 | ||||||||||
| *也有采用5-3-4或4-4-4等其他学制的。 | ||||||||||
| 注4 | ||||||||||
| 注1: | 便览中只记载了各国主要的初等•中等教育制度与学校教育机构,省略了一些特殊例和机构。此外,编写过程中参考了文部科学省发表的『2006年各国教育动向』、『2006年各国的学校教育(欧美篇)』『各国的学校教育(亚洲•大洋洲•非洲篇)』以及明石书店2005年出版的『借鉴芬兰的教育和学力』(庄井良信、中岛博编著)。 | 注6: | 大学升学率的数据参考了以下文献。 ①日本•韩国•芬兰•英国•美国的相关数据参照了明石书店2005年出版的『从图表看教育-OECD指南』。另外,看数据时请留意以下事项。 第一次进大学的学生所占比例。所谓升学率不是指一定时间内学生的总人数,而是显示了升入大学的学生人数。/大学类及非大学类高等教育升学率由于学生可能重复入学,因此无法单纯计算出总和。大学类及非大学类的升学率是作为总升学率计算的。/大学类高等教育也包括非大学类高等教育。/非大学类高等教育的升学率是作为总升学率计算的。/计算升学率的对象是全天在大学学习的新生。 ②中国的数据参照了文部科学省发表的『2006各国教育动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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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 | 中国由于各地区入学年龄的差异以及有跳级和留级制度,因此实足年龄和学龄未必一致。 | |||||||||
| 注3: | 英国部分主要记载了占总人口90%的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学校教育制度。 | |||||||||
| 注4: | 美国由于各州教育制度千差万别,因此只记载了具有代表性的制度。另外,由于有跳级制度和精英教育计划,故实足年龄和学龄未必一致。 | |||||||||
| 注7: | 近年来的教育动向参考了以下文献。 ①韩国•英国∶学事出版2006年出版的由二宫皓编著的『世界的学校』。 ②中国∶文部科学省发表的『2005各国教育动向』和『2006各国教育动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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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5: | 各州规定的入学年龄和义务教育年数有所不同。实施6岁入学、9年制或10年制义务教育的州较多。 | |||||||||